一、 營改增簡介
“營改增”就是把原來征營業稅的改為征增值稅。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布決定全面實施“營改增”,自2016年5月1日起,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并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這意味著,今年5月1日起,全鏈條覆蓋的增值稅將全面替代營業稅,已在我國施行了二十余年的營業稅將退出歷史舞臺,持續了四年多的營改增也正式收官。
“營改增”后,建筑業由營業稅3%改為增值稅稅率11%,房地產業由營業稅5%改為增值稅11%。
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稅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
1、增值稅納稅人
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一經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2、增值稅納稅地點:
(1)屬于固定業戶的納稅人銷售租賃建筑服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倷C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和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非固定業戶應當向應稅行為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3)其他個人提供建筑服務,應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扣繳的稅款。
3、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建筑服務完成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4、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
從增值稅計稅方法可以看出,主要影響企業應納稅額的就是企業能取得多少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期用來進項稅額抵扣。
(1)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①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②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③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④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只有執行一般計稅方法的新項目(稅率11%),才涉及抵扣,才需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簡易計稅項目(稅率3%),不允許抵扣,取得普通發票即可。
簡易計稅項目是指:
①建筑工程老項目;
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
③為甲供工程(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
5、增值稅和營業稅計稅區別
增值稅的計稅:按差額計稅——按增值額計稅;
營業稅的計稅:按建筑業營業額征稅;無抵扣。
營業稅是價內稅,是用收入總價乘以稅率;增值稅是價外稅,是對增值額部分收取的稅金,注意計算銷項稅額時用不含稅銷售額乘以稅率,如果是含稅銷售額,得先把含稅銷售額轉換成不含稅銷售額,再進行計算。
例:建造合同1000萬
原來營業稅:1000×3%=30萬(納稅)
現在增值稅:1000/(1+11%)×11%=99萬(銷項稅金)
交稅金額(30萬元)=銷項稅金(99萬元)—? 進項稅金(69萬元)
進項稅金:購進主材、地材、辦公用品、合法工程分包、應稅服務等,能取得一些進項稅金,這些進項稅金若大于69萬,稅負減輕;若小于69萬,稅負加重。
增值稅實行的是環環抵扣制,其計稅依據是每一個流轉環節的增值額。
二、營改增對企業財務管理的影響
實行“營改增”后,收入由不含營業稅的營業收入變為剔除了增值稅稅款后的營業收入,資產變為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后的資產,從而導致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一系列變動。
1、收入下降,未來或面臨利潤壓力。
建筑業實行“營改增”后,與原有營業稅確認的收入相比,其增值稅應稅收入原則上應按《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確定,需要剔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影響。如營業稅制下建筑業確認收入100萬元的工程項目,改增值稅后確認營業收入為100÷ 1. 11 =90.09 萬元 ,僅此一項,收入下降比例為9.91%。相應地,理論上與成本有關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也不再計入營業成本,如原材料、燃料和租賃費產生的增值稅額等。而對于建筑業成本中占比較大的人工費、材料費等支出,可能由于各種原因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以抵扣銷項稅額,從而成本的降低可能幅度較小。從短期來看,“營改增”后利潤可能會面臨壓力。
2、資產下降,資產結構發生變化。
建筑企業購置原材料、固定資產時,在會計處理上要按取得的增值稅發票將進項稅額從原價扣除,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比實施營業稅時有相當幅度的下降。從而導致企業總資產產生相當幅度的下降,可能導致資產結構發生變化。
3、現金流減少。
由于建設企業工程款的支付滯后,導致建筑企業需要墊付未收回款項工程的稅金。同時,由于建筑企業可能對分包商、材料商拖延付款,得不到其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導致無法進行抵扣。這些都會導致企業經營性現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業資金緊張的局面。
4、成本與稅務管理面臨新挑戰。
“營改增”后,每項成本或費用支出是否能夠取得進項稅抵扣及其具體的抵扣金額,將會對建筑企業的整體成本產生影響。因此,建筑企業在投標工作中需要對未來項目施工過程取得的進項稅額進行測算,才能夠對工程成本做出比較準確的測算,這將使未來建筑企業的投標工作變得更為復雜。而且,基于建筑企業的現狀,這一預測將具有一定的現實難度。
三、營改增后的采購比價平衡點
由于營業稅與銷售有關,而與采購無關。采購總支出就是成本,所以營業稅階段的采購策略就是“誰的售價低就買誰的貨”。不過實行增值稅制之后,就不一樣了。增值稅制下,我們的采購支出,將會被分為不含稅采購成本和進項稅額,因此,在采購總支出一定的情況下,能不能拿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拿到了多少進項稅額?都直接影響到企業增值稅負的高低,進而影響到企業的采購成本,最終影響到企業利潤的多少。
剛接觸增值稅,容易產生的誤區是僅關注增值稅的多少,僅關注稅負。其實我們應該關心的是營改增后的“利潤”,而不是“稅負”。因為稅負是銷項減進項算出來的,進項你給了上家,銷項你從下家那要過來了,差額交上去就是了,它壓根就是“體外運行”的,所以能否從下游企業要來足夠的銷項是關鍵。應該把重點放在營改增后的“利潤”指標上。
比如從不同的材料供應商處采購,取得的進項稅額不一樣,不僅會導致增值稅負不同,也會導致采購成本差異,以及附加稅費不同。既然“利潤”才是我們的目標,那我們找一下從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采購比價的利潤平衡點。
假設一般納稅人(稅率17%)含稅售價X,附加稅費率為10%(含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影響利潤的因素有“增加的采購成本X/1.17”、“少繳的附加稅及附加0.1*0.17*X/1.17”;假設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含稅售價Y,附加稅費率為10%(含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影響利潤的因素有“增加的采購成本Y/1.03”、“少繳的附加稅及附加0.1*0.03*Y/1.03”。令成本因素相等,找出它們平衡點的比價:X/1.17-0.1*0.17*X/1.17=Y/1.03-0.1*0.03*Y/1.03
Y/X=0.868
沒發票的情況下,會導致多交企業所得稅,需要考慮。
以下是17%、11%、3%的采購策略比價表
17%材料采購策略比價表
取得發票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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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價稅合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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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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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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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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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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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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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規模納稅人處采購并取得3%專票,價稅合計最多只能占一般納稅人價稅合計價格的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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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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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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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最多只能占一般納稅人價稅合計價格的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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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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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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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取得的增值稅發票,價稅合計最多只能占一般納稅人價稅合計價格的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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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服務采購策略比價表
取得發票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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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價稅合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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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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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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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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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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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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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規模納稅人處采購并取得3%專票,價稅合計最多只能占一般納稅人價稅合計價格的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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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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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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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最多只能占一般納稅人價稅合計價格的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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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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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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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取得的增值稅發票,價稅合計最多只能占一般納稅人價稅合計價格的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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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務采購策略比價表
取得發票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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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價稅合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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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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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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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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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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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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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規模納稅人處采購并取得3%專票,價稅合計最多只能占一般納稅人價稅合計價格的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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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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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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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最多只能占一般納稅人價稅合計價格的9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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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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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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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取得的增值稅發票,價稅合計最多只能占一般納稅人價稅合計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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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筑業營改增后,項目部抵扣要點
(一)發票要求
1、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滿足“合同流”、“貨物、勞務及應稅服務流”、“資金流”、“發票流”的四流一致。并最低確保“貨物、勞務及服務流”、“資金流”、“發票流”三流一致。
2、業務經辦人員對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開票后填寫抵扣申請表,連同其他資料及時提交給財務部門。
3、收到的發票名稱應為營業執照單位全稱,內容應完整,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所在省、縣(市)區及具體項目名稱,打印要清晰,且必須保持票面干凈、整齊, 發票的正反兩面均不能留下任何臟、亂及簽字的痕跡。 4、增值稅發票抵扣聯不可折疊,不能污損,密碼區不能出格、壓線,蓋章不能壓住發票金額。
(二)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的項目
1、原材料
材料采購成本一般包含: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及其他可歸屬于采購成本的費用,如下為例子。
材料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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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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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扣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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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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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材、水泥、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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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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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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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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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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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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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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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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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木、苗木等初級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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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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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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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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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料基本賣方自己開不出專票來,可以要求對方去稅務機關代開3%的專票,項目部可以根據代開的專票進行抵稅。
材料采購發票有兩種開票方式:
(1)“一票制”,即供應商就貨物銷售價款和運雜費合計金額向建筑企業提供一張貨物銷售發票,稅率統一為17%;
(2)“兩票制”,即供應商就貨物銷售價款和運雜費向建筑企業分別提供貨物銷售和交通運輸兩張發票,稅率分別為貨物17%、運費11%。
2、周轉材料
包括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木模板、竹膠板、腳手架和其他周轉材料等。 進項抵扣稅率:
(1)自購周轉材料:17%;
(2)外租周轉材料:17%;
(3)為取得周轉材料所發生的運費:11%。
3、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性建筑 、臨時水管線 、臨時道路、其他臨時設施(如:臨時用地、臨時電力設施等)。
進項抵扣稅率:
(1)按照建筑勞務簽訂合同:稅率為11%;
(2)如分別簽訂材料購銷合同與勞務分包合同的:材料17%、分包11%;
臨時設施應嚴格按照合同預算進行控制。包清工,對方可以選擇簡易計稅,稅率3%,注意合同比價。
4、人工費
成本費用項目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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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發票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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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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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務分包(分包方為有建筑資質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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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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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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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勞務分包(分包方為有建筑勞務資質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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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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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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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勞務派遣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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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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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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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勞務隊伍的考核獎勵(作為價外費用開票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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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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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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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機械租賃指從外單位或本企業其他獨立核算的單位租用的施工機械(如吊車、挖掘機、裝載機、塔吊、電梯、運輸車輛等),包含設備進出場費、燃料費、修理費。
進項抵扣稅率為17%。
簽訂租賃合同時應包含租賃機械的名稱、型號、租賃價格、租賃起止時間、出租方名稱、收款賬號等信息。
6、專業分包
總承包方將所承包的專業工程分包給具有專業資質的其他建筑企業,主要形式體現為包工包料,總包對分包工程實施管理。
進項抵扣稅率:建筑服務業為11%。
(1)專業分包的價款在計算預繳增值稅時可以從總包價款中扣除;
(2)總、分包雙方應簽訂分包合同,交財務部門進行備案。
7、檢驗試驗費、修理費、中介服務費
檢驗試驗費進項抵扣稅率:6%;
修理費進項稅稅率:
(1)房屋及附屬設施維修:11%;
(2)辦公設備維修:17%;
(3)自有機械設備維修及外包維修費等:17%。
中介服務費包括中介審計評估費和咨詢費。
進項稅率:6%。
8、通訊費
公司各種通訊工具發生的話費及服務費、電話初裝費、網絡費等,包含辦公電話費、傳真收發費、網絡使用費、郵寄費。
進項稅率:
(1)提供基礎電信服務,稅率為11%;提供增值電信服務,稅率為6%;
(2)郵寄費:交通運輸業抵扣稅率11%,物流輔助服務抵扣稅率6%。鐵路運輸服務按照運費11%進項抵扣。
9、車輛維修費
(1)車輛修理費:購買車輛配件、車輛裝飾車輛保養維護及大修理等。
進項抵扣稅率:17%;
(2)油料費:管理用車輛發生的油料款。
進項抵扣稅率:17%;
管理要點:由辦公室等相關部門與中石油、加油站等簽訂定點加油協議辦理加油卡充值,由公司定期進行結算。
(3)過路、過橋、停車費:
進項抵扣稅率:11%;
(4)車輛保險費:
進項稅稅率:6%;
10、物業費 包括機關辦公樓保潔等費用。
進項稅稅率:6%;
11、水電氣暖燃煤費
進項稅率:
(1)電費:17%;(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且供應商采用簡易征收,稅率為3%)
(2)水費:13%;(自產的自來水或供應商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采用簡易征收,稅率為3%)
(3)燃料、煤氣等:17%。
管理要點:水電費很多都是用的甲方水表、電表,甲方分攤費用給項目部,這里取不得專用發票,給項目部也就是一些蓋有章子或者簽名的明細情況打印紙,無法進行稅額抵扣,“營改增”后項目部盡量獨立辦理用水用電登記,直接與電業局、自來水公司結算,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12、差旅費
核算員工因公出差所發生的住宿費。
進項抵扣稅率:
(1)住宿費用:6%;
(2)旅客運輸服務,即機票費、車船費等:不得抵扣;
(3)餐飲服務,即因公出差所發生的餐費等:不得抵扣。
13、辦公費、廣告宣傳費
辦公費指購買文具紙張等辦公用品,與電腦、傳真機和復印機相關耗材等發生的費用。
進項抵扣稅率:17%。
廣告宣傳費進項稅率:
(1)印刷費:17%;
(2)廣告宣傳費:6%;
(3)廣告制作代理及其他:6%;
(4)展覽活動:6%;
(5)條幅、展示牌等材料費:17%。
14、培訓費、書報費
培訓費指企業發生的各類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培訓費用,這些費用如獲取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可以抵扣。
進項抵扣稅率:6%。
書報費包括購買的圖書、報紙、雜志等費用。
進項稅稅率13%。
15、安全生產用品、勞動保護費
安全生產用品包括施工生產中購買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防護網、密目網、絕緣手套、絕緣鞋、彩條旗、安全網、鋼絲繩、工具式防護欄、滅火器材、臨時供電配電箱等。
進項抵扣稅率:17%。
勞動保護費指因工作需要為職工配備的工作服、手套、消毒劑、清涼解暑降溫用品、防塵口罩、防噪音耳塞等、以及高溫等作業工種所享受的保護保健食品。
進項抵扣稅率17%。
16、5.1以后新增不動產及不動產在建工程進項稅額抵扣
按照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三)不可抵扣事項
1、所有明確列入不可抵扣范圍的支出業務應取得普通發票,不能要求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用于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時,相關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
3、發生非正常損失時,相關進項稅額和隨之發生的運費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非正常損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4、業務內容不屬于可抵扣范圍的,主要有以下項目
(1)項目部食堂所用的廚具、餐具、水電暖氣煤氣、用具、菜品、熱水器、飲用水設備、紙杯、及為運輸廚房用品而發生的運輸費;
(2)項目工會組織的活動過程中發生的物品采購、租賃(場地或車輛租賃)或者慰問費等;
(3)為項目部員工租賃宿舍及宿舍配套用品、水電暖煤氣、物業費;
(4)自購的周轉材料攤銷;
(5)機械使用費中外購設備折舊費、機械操作人員工資及附加費;
(6)征地拆遷費及房屋、道路、青苗補償費;
(7)職工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個人學歷教育培訓、外聘人員工資、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8)用于職工福利類的培訓費、勞動保護費、水電氣暖燃煤費、租賃費、書報費、修理費、廣告費、物料消耗、取暖費等不得抵扣;
(9)會議費中外包給酒店、旅行社等單位統一籌辦,取得的發票為餐飲或娛樂業發票不得抵扣;
(10)差旅交通費中機票費、車船費、因公出差的餐費及誤餐補助等;
(11)通信費中以職工個人名義開具的通訊費發票,為職工發放的移動話費補貼、電話費補貼;
(12)車輛使用費中司機安全行車費以及用于集體福利的修理費、油料費等;
(13)業務招待費,包括餐費、酒、招待用茶和禮品等;
(14)折舊、攤銷、排污費、訴訟費;
(15)保險費中為員工購買的人身保險不得抵扣;
(16)稅金:包括印花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稅金等不得抵扣;
(17)行政事業性收費;
(18)財務費用:利息支出、匯兌損益、與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
5、其他不可抵扣事項:
(1)不能取得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的項目;
(2)取得合法憑證,未在規定180日內進行認證;
(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不可抵扣情形。
提示: 專用發票抵扣有時限要求,除特殊情況外超過規定的180日未認證的不能抵扣。
五、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 2 %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的增值稅稅款。
2、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 3% 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的增值稅稅款。
3、納稅人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4、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納稅人以預繳稅款抵減應納稅額,應以完稅憑證作為合法有效憑證。
5、異地經營開票流程
(1)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持加蓋公章的建設工程合同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到當地主管國稅機關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繳納印花稅。
(2) 持加蓋公章的建設工程合同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外管證,到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
(3)憑預繳稅款完稅憑證和增值稅預繳稅款表,到財務處開具發票。
現在,各地稅務局的要求不同。有的縣(市、區)要求預繳增值稅的同時,預繳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附加稅和企業所得稅,有的縣(市、區)只要求預繳增值稅。異地預繳稅款時按建筑服務發生地的規定執行。
提示:本地項目直接到財務處預繳稅款,開具發票。
六、建筑業“營改增”后合同條款、發票取得與開具的注意事項
(一)梳理、規范合同條款 不論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還是與供應商、勞務施工單位簽訂的采購合同,合同中都應明確:
1、提供的發票類型、稅率;
2、明確發票的時限及提供方式;
3、價稅要分離,建議按:本合同費用總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其中不含稅價[ ]元,稅率[ ]%,稅額[ ]元。
4、合同簽約雙方的信息(營業執照全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聯系電話、開戶銀行、銀行賬號)齊全。
5、收入合同約定收款時間:建議在收入合同中明確收款日期為具體的日期,推遲銷項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點。
(二)建筑業“營改增”后取得專用發票的注意事項
1、在對外采購、接受應稅勞務、應稅服務時,建筑企業必須取得符合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除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均必須向銷售方或提供勞務、服務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增值稅抵扣憑證。
2、發票取得要堅持業務流、發票流、資金流“三流一致”的原則,業務經辦人員不得要求銷售方或提供勞務和服務方開具與實際內容不符的增值稅發票,不得接受他人非法代開的增值稅發票。
3、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該是第二聯抵扣聯和第三聯發票聯,兩聯缺一不可;如果取得的專用發票內容是“貨物一批”,則必須同時取得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商品明細清單”。
4、業務經辦人員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抵扣憑證后,要進行審核,查看專用發票字跡是否清楚、是否有涂改、是否壓線錯格、項目填寫是否齊全、內容是否正確、票面金額與實際收取的金額是否相符、是否全部聯次一次開具、發票聯和抵扣聯是否全部加蓋發票專用章等,并初步識別發票真偽。
5、取得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注意事項
(1)代開發票有“代開字樣”:要么就是代開發票字樣,要么是代開樣章;
(2)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根據《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一條的規定:“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br />
(3)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率3%。
6、對方給我們開增值稅發票, 需要我們提供以下信息:
(1)企業名稱
(2)納稅識別號
(3)單位地址
(4)納稅賬戶開戶銀行
(5)納稅賬戶銀行賬號
(6)聯系電話
(7)目前納稅資格狀況
(三)對外開具專用發票要求
1、客戶首次開具專用發票,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如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未辦理三證合一的,提供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復印件
(3)開票信息(單位名稱、稅號、地址和電話、開戶行和賬號)
(4)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5)經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2、財務處開具發票的流程:
(1)填寫城建集團公司開具發票審批單;
(2)按照稅率表核算的金額繳納稅金;
(3)開具增值稅發票。
建筑業“營改增”后的增值稅管理,關鍵就是要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專用發票管理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關于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的相關辦法進行,稍有不慎或疏忽,輕則會使企業信譽或經濟受到損失,重則或可能觸犯刑法,使相關人員遭到處罰。只有認真學習稅法,掌握管理技巧,進行嚴密、扎實、細致的稅務管理,才能減少和降低涉稅風險,維護企業信譽,保證企業利益。
以上內容是對有關營改增的學習資料的摘錄和歸納總結,具體執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的的文件規定為準。
附件1:山東濱州城建集團公司開具發票審批表
附件2:山東濱州城建集團公司專用發票進項稅額抵扣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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